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、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规范车辆通行秩序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即日起至11月30日,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、县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,在全县范围内共同开展摩电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。

此次整治聚焦两轮、三轮摩托车,低速三、四轮电动车(俗称“老头乐”)以及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型,整合多部门执法力量,结合摩电车辆出行特点,采取“定点检查+流动巡查”相结合的方式,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。重点查处范围包括:酒后驾驶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非法营运、非法改装、涉牌涉证,以及摩托车超员载客、货运三轮和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等。

整治过程中,执法人员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。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,现场进行警示教育,引导驾驶人学习交通法规,讲解违法危害,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;对无牌无证、超员载客、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,将依法依规予以罚款、暂扣车辆等处罚,切实增强执法震慑力。
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摩托车、电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: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请务必遵守“戴头盔、有牌证、有保险、不超员”的安全要求,自觉做到文明驾驶、平安出行。(李敏 通讯员邱童文/图)
渝公网安备50024202000307号